中共绍兴市农业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要之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也是建党九十周年的喜庆之年,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总体部署,结合农业局党委中心工作,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做好农业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和“三市”建设战略部署,结合农业系统实际,落实责任机制、坚持教育引导、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深化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农业部门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农业系统风清气正、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为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检查考核与追究。认真执行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住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一是根据领导分工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按照调整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分工进行责任落实。局党委书记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把廉政建设纳入各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有重点地对部分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结果与年终评比考核结合起来。三是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责任制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实行扣分和问责。严格执行《绍兴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度行)》的有关规定,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大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等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在效能建设中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酌情扣减当事人年度考核奖,情节严重的,进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对有违纪、违规干部、事件发生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资格。
    (二)健全教育引导机制,提高干部廉洁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教育这一法宝,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党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廉洁自律意识。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周一晚上的学习日制度和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高落实各项规定的自觉性。通过邀请省、市有关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身边先进典型,通过比学赶超,开展示范教育;适时廉政谈话,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以形式多样的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把廉政文化建设寓于机关文化建设之中,用健康向上的文化熏陶人,营造教育氛围,增强教育的渗透力。
    (三)建立防范机制,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通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岗位权力监督制约,把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到岗、落实到点,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针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岗位及风险点,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构筑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建立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重点是在原有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现行机关运行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补充,同时,根据相关制度设计操作流程图,以程序固化权力运行流程,使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在建立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的同时建设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阳光运行。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办事机制。加强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规定,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学习宣传贯彻《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把行政审批和审核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效能监督系统。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全面实现裁量权“零自由”。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和案件会审会、听证会等制度,保证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公开。强化民主监督,推行权力阳光运行,实行政务、党务、财务三公开。设立公开栏,制订“三公开”相关制度,落实责任,明确要求,保证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粮油直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核发工作。通过过程参与、重点抽查、完善程序、建立监督体系等方式,建立健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与监督机制。探索强农惠农政策和重大农业扶持项目执行情况问责制。
  (五)深化作风行风建设,提升为农服务效能。作风行风建设要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树立服务就是义务的理念,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坚持“一线工作法”。针对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坚持“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丝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形象在一线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农村、深入基层第一线,开展蹲点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和帮助农民群众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优化为农服务。建立百名专家服务队,开展季节性下乡服务。以“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科技下乡活动”、农技人员“三联系三服务”多种服务载体为平台,做好“三农”服务工作。三是深化机关效能提升活动。以创建效能型机关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促事。坚持勤政建设与廉政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 “两提高两降低”活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农业审批服务,规范运行,提高效率。
    (六)落实工作职责,维护农民权益。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一是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完善工作。在去年全面实行“三资”五化管理的基础上,推进以完善、规范“三资”管理行为、健全监督体系、改进工作手段为主要内容的“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注重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规范“一事一议”程序、筹资筹劳工价标准,同时,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励机制。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并不定期开展农民负担和村级财务暗访检查,落实各项减负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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