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农业局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2 浏览次数: 字体:【

绍市农局党委〔2015〕4号



局属各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创新强农、科技兴农、服务为农主题,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换届选举,选出适应新常态下农业事业发展需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风务实、敢于创新的党支部领导班子,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对象
    行政支部1个:局机关行政党支部。
    离退休干部支部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事业支部11个:畜牧兽医局党支部、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党支部、农业科学研究院党支部、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渔政处党支部、农机管理总站党支部、经济特产站党支部、水产技术推广站(蔬菜技术推广站)党支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党支部。
    为便于开展工作,原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党支部、农业信息中心党支部、种子管理站(农村能源站)党支部调整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种子管理站)党支部、农业信息中心(农村能源站)党支部。
    企业支部3个:龙虎山茶牧场党支部、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柏盛渔珠养殖有限公司党支部。
    三、换届选举时间
    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人数、任期及委员任职条件
    党的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根据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确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支部,可不设委员,只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名;党员人数超过7名、不足30名的党支部,委员人数一般为3人;党员人数超过30名的党支部,委员人数可设5人。
    支部委员的任职基本条件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同时要在编在岗,年龄一般能任满一届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五、换届选举的方式和步骤
    行政、离退休干部、事业党支部采取无候选人直选的方式进行,企业党支部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
    (一)无候选人直选的步骤
    1.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对本届委员会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起草党支部工作总结,并征求意见。
    3.召开支部大会,宣读并举手通过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宣读《局党委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4.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3天内将有关选举结果报局机关党委审批,并同时呈报工作总结。
    5.局党委下达任职批复。
    (二)公推直选的步骤
    1.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对本届委员会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按民主推荐的方法酝酿新一届支部委员候选人,并起草党支部工作总结,征求意见。
    3.向局机关党委请示,呈报新一届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4.局机关党委审核、批复。
    5.召开支部大会,宣读并举手通过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宣读《局党委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局机关党委批复,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6.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3天内将有关选举结果报局机关党委审批,并同时呈报工作总结。
    7.局党委下达任职批复。
    (三)注意事项
    1.本届党支部委员会要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届党组织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总结要实事求是,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在支部大会上,要表决通过支部总结,并呈报局机关党委。
    2.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有选举权的党员)的80%。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50%,方可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选举会场的布置要庄重、严肃,有条件的要按照统一样式印制选票,使用投票箱进行投票。
    六、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早作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开展。
    (二)要严把程序。选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凡有违反规定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三)要广泛宣传。要使全体党员明确这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认真及时地组织党员参加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中共绍兴市农业局委员会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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