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绍兴市农业局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绍市农局党委〔201515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支部:

    现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绍兴市农业局委员会

                                   2015年4月28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党委书记、局长张阿东同志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支持驻局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2全面落实全年农业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分解体系、督查体系、考核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内审组)

3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年”、“厉行节约巩固深化年”、“正风肃纪联动推进年”活动。(责任单位:政治处、办公室、机关纪委)

二、党委委员、副局长郑炎林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政治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农业科学研究院主要负责人(或专职副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党建、群团、统战等工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治处)

5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开展对全局议事决策、党内监督、项目管理、组织人事、机关效能等方面制度的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贯彻落实《绍兴市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计划》,完善农业部门惩防体系具体实施方案,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责任单位:政治处、办公室、机关纪委)

6加强“五水共治、重构重建”进度检查、监督考核、协调落实、制度建设等工作,确保省下达任务的按时完成。(责任单位:治水办、各相关处站)

7抓好诸暨市东白湖镇上英村结对帮扶和市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政治处)

8抓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单位:政法处)

9深化落实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密切联系科技服务基地,扩大科技贡献率及影响力。(责任单位:农科院)

三、党委委员、副局长水茂兴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科教处、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农机管理总站、经济特产站、种子管理站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10开展稳粮增产“百千万”行动,落实各项科技服务活动;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开展高产创建攻关活动,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科教处、农技站、农机站、种子站)

11加强对省、市农业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责任单位:科教处)

12.发展现代种业,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发展,加大特色优势种业推广力度,扩大良种覆盖面和市场竞争力;抓好种子质量监管、种子储备管理、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责任单位:种子站)

13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完成省下达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商品有机肥应用、化肥农药减量等任务;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深翻还田、麦田覆播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试验示范,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责任单位:科教处、农技站)

14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等稳粮增效模式,开展十佳新型农作制度模式、十佳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农机新装备、新技术引进推广,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机器换人。(责任单位:农技站、农机站)

15抓好市直粮油种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责任单位:农技站、农机站)

16继续做大做强茶叶产业,着力在扶持茶叶良种场建设、培育茶叶知名品牌、产品营销推介、设施装备技术改造和茶叶产品精深加工上下功夫。(责任单位:特产站)

四、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建焕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经营管理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渔业行政执法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17深化农村确权赋权,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工商业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责任单位:经管处)

18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创新,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助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经管处)

19推进依法促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组织开展“绿剑”系列执法和农产品质量执法年行动,严肃查处农业违法案件;建全渔业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渔)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植物防疫和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政法处、农业支队、渔业支队)

20深化完善权力清单制度,细化明确每项职权的实施依据和职权类别,明晰每个处室、单位、岗位的权责,划定权力职责边界,并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权下放,简化审批程序,方便农民群众。责任单位:政法处、各相关处站)

21完成五水共治工作中涉渔整治相关工作,包括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工程、稻鱼共生轮作减排工程、禁限养区划定和整治工程、网箱整治、增殖放流、局属国有渔场清养等工作。责任单位:渔业支队、水技站、经管处)

22. 完成水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平台,配合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水技站)

五、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长杨娣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23.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纪委)

24.围绕上级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局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并视实际情况进行执纪、问责。(责任单位:监察室、办公室)

25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6条办法”等作风建设规定的落实情况,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党风政风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执纪监督,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纪委)

26开展对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行政审批、农业项目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纪委、各相关处站)

27严格检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党纪政纪处理。(责任单位:监察室、机关纪委、政治处)

六、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建庆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畜牧兽医局、畜禽定点屠宰稽查支队、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指导站、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2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主要农产品省级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县级以上规模生产主体、定量监督监测数据全部录入绍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力争市区50家以上企业纳入信用等级评定。(责任单位:质监处)

29推进畜禽养殖的清养整治,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加强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防止直排。(责任单位:畜牧局、能源站)

30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规范做好辖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责任单位:畜牧局)

31加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和稽查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处置病死动物和私屠滥宰行为。(责任单位:畜牧局、定屠稽查队

32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探索运营体制创新,完成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责任单位:质检中心

33. 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杀虫灯,开展太阳能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示范,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77%(责任单位:能源站)

七、党委委员、总农艺师马芹标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产业发展处(农产品加工流通处、渔业处)、农业信息中心、蔬菜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34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建设一批与休闲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抓好市内外各类农业节会的组织参展工作,促进农产品销售。(责任单位:产业处、各相关处站)

35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制推进县(市、区)1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0个,示范主体90个,开展十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创建活动。(责任单位:产业处、相关专业站)

36加强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全程管理,改进完善财政资金扶农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兑现等工作流程设计,形成内部制约机制,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绩效。(责任单位:产业处、畜牧局、水技站、蔬菜站、各相关处站)

37深入实施“农民信箱工程”和“万村联网工程”,行政村网站规范率达到95%以上。配合省厅做好网上农博会和电子商务的推广工作。(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38建设保障型蔬菜基地1000亩,指导抓好市区菜篮子基地建设和示范样板建设,促进蔬菜产业提升。(责任单位:蔬菜站)

八、党委委员章建涛同志

对局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39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完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开展对局党委、局行政部署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对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办公室)

40统筹做好五水共治、社会应急联动、农业信息宣传、12345市长电话、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41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除涉密的内容外,局系统的文件、通知、信息,特别是涉农政策、涉农项目、涉农补贴、涉农招投标等信息必须在“绍兴市阳光工程网”和“bt365网址信息网”上公开,方便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42加强机关内部管理。重点抓好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财务、公车和公务接待管理。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促进财务公开;规范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坚持标准,减少浪费。加强机关食堂管理,完善制度,控制成本,降低费用,确保饭菜质量和安全。要结合治理小微浪费专项行动,从小处着手,加强对公款、公物、公房、公车等方面习以为常的小微浪费行为的整治,提升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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