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农业局,市直开发区农业职能局:

    现将《绍兴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农业局

                                                                                                         2016年11月29日
  绍兴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
  “机器换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品质农业发展装备基础,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9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浙农专发〔2016〕46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全市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显著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转变。

    ——农机装备实力显著增强,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增各类农机设施装备3.5万台套以上,新增农机总动力7万千瓦以上。

    ——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全市水稻机械栽植面积超过50万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以上;粮食烘干机保有量达到1100台以上;无人植保机、喷杆式喷雾机等生态高效的植保机械保有量达到250台以上。

    ——主导产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全面提升。加速普及茶园管理机械,茶叶采收、加工机械向高效智能化升级;加快推进蔬菜生产机械化,重点发展育苗、播种、移栽和稻菜轮作机械;加快提升设施农业水平,推广“物联网”及智能设备应用。

    ——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建设农机综合服务中心10家,农机作业服务中心50家。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能力达到70%以上。

    二、重点工作

    根据绍兴农业生产实际和当前农机化发展特点,通过实施三项工程,实现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加速实现。

    (一)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工程

   在推进全市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步伐。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目标,立足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通过普及农机装备应用、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等措施,在“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功能区”实施“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到2018年,在全市建成1个农机装备水平高、全程服务能力强、创业创新活力大、安全生产形势好的示范县,20个产业特色突出、装备应用全面、服务机制灵活的示范乡镇(园区),50个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程度高的示范基地。

    (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围绕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以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推进服务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为方向,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主体,优化服务组织区域布局,创新农机服务体制,提升服务能力。到2018年,全市建成综合农机服务中心10个,示范性农机服务组织50个,构建以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和维修中心为节点,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程、服务全面、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

    (三)农机安全保障工程

    以深入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督管理,继续强化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扎实推进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完善落实道路外农机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农机培训体系建设,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完善农机安全事故防范体系,切实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重点,在全市建立80个“平安农机”示范基地。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机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

    围绕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工作,结合我市品质农业建设,提高农机装备在粮油和重点主导产业关键生产环节上的应用水平。对当地首次引进、对农业“机器换人”有明显推进作用的新农机和新技术,各地要出台政策予以支持。

    围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示范推广高效、智能的农机装备。推进拖拉机、收割机升级换代,优化耕作、收获环节机械装备结构水平;示范推广插秧和精准施肥复式作业插秧机、水稻精量穴直播机,提升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广无人植保机、喷杆式喷雾机等安全高效植保机械,助推实现农药减量目标;加大烘干中心建设力度,扶持现有烘干中心扩大规模与服务范围,到2018年,粮食烘干社会化服务率超过70%;加速推广秸秆粉碎、捡拾打捆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提升农业生态环保水平。

    进一步加快主导产业设施装备升级,加速推进智慧农机和“互联网+农机”的发展。围绕茶叶、蔬菜、水果等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茶(果)园管理、蔬菜播种移栽等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提高设施农业的机械化、设施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绍兴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使补贴政策既满足当前发展需要,又对“机器换人”具有引领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购机补贴政策效应。

    对水稻栽植机械、安全高效植保设备、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智能化物联网设施设备等,推进农业领域实现“机器换人”具有积极作用的新型机械,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中央、省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追加补贴。

    建立完善农机安全使用保障体系,加强与财政、保险等部门的协作,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对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保险实施财政补贴。

    (三)健全农机农艺融合机制

    成立农机农艺融合协调小组和农机农艺融合专家组,构建农机农艺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新品种、新农作制度和新种养模式需要,引进和推广适用的农机装备;根据机械作业需要,改进品种选育、农作制度、栽培和养殖模式。针对性地选择若干个农业生产基地,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点),开展农机农艺集成技术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到2018年,全市建成各产业融合示范区(点)50个。制定和完善水稻育秧栽植、茶叶采摘修剪、农用无人机植保等作业规程,规范农机作业行为。

    (四)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扶持

    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现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基础上,按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的要求,做好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整体规划。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家庭农场和农机专业大户为基础,建立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以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经销企业为基础,建立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引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政策性奖励。组织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竞赛,对达到一定服务数量和质量的优胜单位进行政策性奖励。

    健全农机公共服务机制。将农机免费安全检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农机服务管理公共信息平台,利用卫星定位技术、互联网技术为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信息支持,提高农机服务供需双方对接效率。

    (五)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手段,推进农机安全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强农机作业现场、田间场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农机事故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对新机手全面开展操作技能、安全知识的上岗培训,对老机手每年组织1-2次安全教育。全面落实农机免费实地检验制度,制订检验计划和要求,以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为依托,培育农机免费检验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农机免费检验经费。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提高“平安农机”创建标准,把“机器换人”示范基地、示范性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成“平安农机”示范基地。同时,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管理,减少拖拉机商务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制订和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农机管理机构的稳定和健全,确保经费人员的落实到位。加强与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合力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目标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农业“机器换人”工作目标纳入具体目标责任制内容,细化分解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并按照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的要求,制订具体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和时序进度,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扩大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工作影响,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积极推进农机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机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信息化带动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工作开展。

2017年绍兴市农业“机器换人”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目标

1

农业领域“机器换人”

示范工程

  全面开展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制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创建标准。各区、县(市)根据工作计划,确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对象,指导创建对象做好创建工作,组织进行验收。

  1.创建完成“机器换人”示范乡镇10个。其中诸暨市4个,上虞区2个,越城区、柯桥区、嵊州市、新昌县各1个。
  2.创建完成“机器换人”示范基地20个。其中诸暨市8个,上虞区4个,越城区、柯桥区、嵊州市、新昌县各2个。

2

农机社会化服务

体系建设工程

  以区、县(市)为单位优化服务组织区域布局,开展综合农机服务中心及示范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订示范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个性化建设方案,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

  1.建设完成农机综合农机服务中心5个。其中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各1个。
  2.建设完成示范性服务组织10个。其中越城区3个、柯桥区2个、上虞区8个、诸暨市10个、嵊州市6个、新昌县1个。

3

农机安全保障工程

  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农机免费实地检验工作,完善落实道路外农机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农机培训体系建设,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创建完成“平安农机”示范基地40个。其中越城区5个、柯桥区3个、上虞区10个、诸暨市12个、嵊州市8个、新昌县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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