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市直各开发区农业职能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部署,推进全市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夯实我市农业发展基础,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6〕104号)要求,制定了《绍兴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市农〔2016〕57号
绍兴市农业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