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农业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绍市农机委〔2016〕3号

中共绍兴市农业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农业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3月20日

关于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机关党员做先锋”主题系列活动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局属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 “建功农业‘十三五’,机关党员做先锋”为主题的“先锋工程”。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系列讲话,动员全体机关党员带头参加市委“八大行动”,争做行动先锋;组织各党支部结合单位工作职能,争创“党员先锋岗”;激励机关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先锋标兵,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为推进品质农业强市建设、建功“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争创“党员先锋岗”。以服务窗口、服务团队为重点,“先锋岗”负责人应为共产党员,岗位人数在2人以上,其中党员人数占60%以上。具体做到“四过硬”: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紧贴中心,奋发进取,充满正能量;工作作风过硬,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政令畅通,公道正派;岗位业绩过硬,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技能,业务精通,克难攻坚,精准服务;群众口碑过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形象良好,在本单位和服务对象中认可度高。“四规范”:规范制订创建“党员先锋岗”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计划;规范设置创建“党员先锋岗”公示栏,亮岗位、亮人员、亮承诺;规范放置创建“党员先锋岗”标识,增强创建意识;规范公开创建“党员先锋岗”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争当“先锋标兵”。争创对象为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具体分别为做“三个先锋”。“改革先锋”:坚定发展信念,主动围绕“三农”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创造性地推进落实局党委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为推动绍兴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服务先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志愿先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和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参与五水共治、政策宣传、扶贫帮困、环境整治等志愿活动,为群众多做好事,为社会多办善事, 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先争优目标。年内(首轮)争创命名“党员先锋岗”3个,党员“先锋标兵”6名。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2016年3月上旬):各支部组织开展关于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学习宣传,向全体机关党员发放《万名机关党员争做行动先锋倡议书》,并结合本支部实际,以服务窗口、专业服务队、执法团队等为单位争创“党员先锋岗”;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参加争当“先锋标兵”活动。

(二)推选申报(3月中旬):各支部广泛发掘先进典型,严格按照争创内容和标准,推选申报“党员先锋岗”和“先锋标兵”。有服务窗口和工作团队的支部原则上均要申报一个的“党员先锋岗”,各支部推荐党员争当“先锋标兵”。各支部争创“党员先锋岗”推荐表(详见附件1)于3月30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三)组织争创(3月下旬至5月中旬):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推选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后,4月初通过bt365网址网、农民信箱等形式公开“党员先锋岗”、“先锋标兵”争创名单及有关要求。各支部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争创活动。局机关党委开展对创建活动的日常指导与检查。

(四)评选命名(5月下旬至6月底)。各支部做好创建对象先进事迹、经验做法的总结,事迹材料于5月底前报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对创建对象的事迹材料审核后,通过公示、组织网上投票等形式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局党委研究后,确定“党员先锋岗”、党员“先锋标兵”名单。6月上旬,局党委发文命名首批“党员先锋岗”、 党员“先锋标兵”,并择优选送参加市直机关“党员先锋岗”和“先锋标兵”评选。被授予局“党员先锋岗”的支部优先参评当年度先进党支部,被授予局“先锋标兵”的党员,可直接评定为当年度局优秀党员,被授予市直机关先锋称号的党员,其优秀党员不占单位评优指标。

(五)深化争创工作(2016年7月至12月)。通过召开报告会、“七一”期间活动等形式组织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同时各党支部在第一轮创建的基础上总结提升,开展下一轮争创工作。按照第一轮相似的程序,每年的“七一”前开展推选命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把“先锋工程”作为推进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党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

(二)搞好结合。开展“先锋工程”要与推进市委优化环境“八大行动”、“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与推进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结合起来,组织党员更好地在推进品质农业强市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注重宣传。各党支部要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发掘和培育身边的先进典型,把经验总结好,典型选树好。要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大局意识、标杆意识,争做优化环境、发展品质农业的行动先锋。

附件1

市农业局“党员先锋岗”推荐表

岗位名称

所属支部

所在地址

岗位人数

共   人。其中党员   名,女性党员  名,40周岁以下青年党员  名,本科以上学历党员  名。

岗位负责人姓  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能

岗位承诺

内   容

取得荣誉

推荐单位评语(200字左右)

所在党支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局机关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市农业局党员“先锋标兵”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党时间

工作单位

职  务

身份证号

标兵类别

奖励情况

工作简历

推荐单位评语(200字左右)

所在党支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局机关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标兵类别指改革先锋、服务先锋、志愿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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