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农业局关于公布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农林局:

  根据《关于做好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绍市农局办发〔2017〕32号)要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创建完成后,经各区、县(市)初审上报,我局组织验收,认定绍兴市辉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等17个主体为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现予以公布。
  附: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认定名单
  绍兴市农业局
  2017年10月24日
  附:

2017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认定名单

 

序号

区、县(市)

主体名称

1

越城区(1家)

绍兴市辉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2

柯桥区(1家)

绍兴叙兰苑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

上虞区(4家)

绍兴上虞章镇菁岑农庄

4

绍兴上虞祥龙菜业有限公司

5

绍兴市上虞裕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6

绍兴市南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7

诸暨市(4家)

诸暨市浬浦佳森生猪养殖场

8

浙江金泉畈农牧有限公司

9

浙江中财田园牧场有限公司

10

浙江米果果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11

嵊州市(2家)

嵊州市圣丰养殖场

12

嵊州市张国忠猪场

13

新昌县(5家)

新昌县雪溪茶业有限公司

14

新昌县小将镇乌牛岗家庭农场

15

新昌县景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新昌县沙溪镇蔡峰家庭农场

17

新昌县羽林街道东乡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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