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化肥减量暨缓(控)释肥田间效果评价项目样品化验需求,绍兴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欲对一批土壤、秸秆和籽粒样品进行检测,现采取招标形式确定相关服务提供单位,方案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市六个区、县(市)共57个土壤样品、57个秸秆样品、57个籽粒样品(土壤取样需投标单位承担)
二、相关要求
1、检测内容
土壤需检测PH值、有机质、速效钾、有效磷、全氮五项指标
秸秆和籽粒分别检测氮、磷、钾三项指标
2、其他
要求田间取样完毕后向招标单位提供采样GPS轨迹图
三、投标单位资质及报名要求
1、真实性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检测内容CMA证书
5、同类项目业绩
6、获得奖项荣誉
7、各竞标单位制作标书1份,按土壤、秸秆、籽粒进行报价,标书密封并盖章方有效
四、评标办法
1、由绍兴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相关专家5名组成评标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单位规模及资质、同类项目业绩、获得奖项荣誉、完成时间、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认得分最高者为中标方。总分100分,打分规则如下:
(1)、资质与单位规模10分:单位成立10年以上得5分,10年以下5年以上得3分,5年以下得1分;单位获得过政府部门部级奖项得5分,厅级奖项得3分,市级奖项得2分。
(2)、服务与完成时间10分:承诺上门取样并返回得3分,承诺取样后60天内交检测报告得3分,具有浙江省内政府部门类似业绩的得4分。
(3)、项目金额报价得分80分:土样以150元/批次为最低报价,秸秆和籽粒以120元/批次为最低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得分=1/3(80-(投标人土样报价-有效招标人土样最低报价)/有效招标人土样最低报价*80)+1/3(80-(投标人秸秆报价-有效招标人秸秆最低报价)/有效招标人秸秆最低报价*80)+1/3(80-(投标人籽粒报价-有效招标人籽粒最低报价)/有效招标人籽粒最低报价*80)。
2、若最高分的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则选择报价低者中标,若最高分的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且这些单位报价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3、如中标单位放弃,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68号,绍兴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106室。联系电话:85151936,联系人:平先生。
2、招标报名:自即日起,截止11月17日。
3、开标时间:11月20日,地址:绍兴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110会议室。
上一篇: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