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5 浏览次数: 字体:【

  浙农监办〔2017〕2号

  各市、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涉农收费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针对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确保减负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农民负担持续减轻不反弹。

  一、健全完善减负工作领导机构

  坚持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结合省领导分工调整和市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适时调整充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指导推动各级健全减负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的作用。调整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要报上一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部门责任制,各部门落实好年度重点治理领域和内容,明确开展农民负担行业治理的要求,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落实减负各项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民负担源头监管制度、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各地要根据农民负担年度治理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减负工作制度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同时,针对村级组织负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负担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化工作机制。

  三、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管

  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办公会务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学习考察费、报刊订阅、捐款赞助等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深化《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财务票据管理及财务公开等环节的重点监管,全面开展村级资产资源合同的专项清理活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审计,落实集体经济审计“三年一轮审”计划,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资格证管理,探索建立农村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等。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暗访到的案例线索要协调有关部门严肃处理,退还违规款项,及时举一反三开展面上整改,推动农民和村级组织负担持续减轻。

  四、强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

  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加强对筹资筹劳环节的指导和监管,推动一事一议项目规范组织实施。重点把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和标准,强化一事一议项目“议”字当先,引导村级主体和群众积极参与。加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检查力度,纠正虚假筹资筹劳等问题。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省直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2017年重点整治领域和内容

  附件

 

省直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监管

工作2017年重点整治领域和内容

单位

重点整治领域和内容

省教育厅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点整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保险费、校服费问题及按学期收取伙食费问题。

省公安厅

  严格执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切实抓好有关惠农政策的落实。

省民政厅

  加强对慈善事业的规范管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慈善捐款的行为。

省司法厅

  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证服务农民收费项目,加大对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力度,加强农村法律服务。

省国土资源厅

  加强农民建房用地收费和土地征收补偿费落实情况监督。

省环保厅

  规范畜牧业建设项目和畜禽养殖场排污费征收监管。

省建设厅

  落实涉及农村建设收费的减负政策,推进市县免收或部分减免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收费,加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

  进一步落实农村交通运输方面的减负惠农政策。

省水利厅

  进一步落实农村水利惠农政策。

省农业厅

  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开展村级组织负担专项治理;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省林业厅

  加强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文化厅

  加强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

省卫生计生委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农民就近就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预防保健;开展计划生育违规收费的明查暗访。

省工商局

  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规定(暂停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等)。

省质监局

  做好全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规范清理和质监收费项目公示工作。

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

  加强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的监管。

省海洋与

渔业局

  规范渔业资源费、渔船检验费征收,保障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省电力公司

  严格执行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村级办公用电价格标准。

省邮政管理局

  督促邮政企业严格执行党报党刊发行相关规定,不搭售发行其他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加强村邮站的运营管理,按规定督促落实村邮员的工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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