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农业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9 浏览次数: 字体:【

  绍市农局党委〔2017〕6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支部:
  现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
  

                                           中共绍兴市农业局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浩萍同志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领导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明确责任分工,按计划推进各阶段工作,每季度召开专题例会,半年度组织专项检查督查。(承办处室或单位,下同:机关党委)
  2.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看齐意识,坚决向中央、省委、市委看齐。(机关党委、办公室、政治处)
  3.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主线,全面落实今年农业重点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清单体系、督查体系、考核体系,进一步推进品质农业发展。(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及单位)
  4.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局党委议事决策等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防止利益冲突,用制度管事管人。(办公室、政治处)
  5.强化党内监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挺纪立规,抓早抓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政治处、机关党委)
  6.支持市纪委综合派驻第二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支持机关纪委按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每年年初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如实报告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机关党委)
  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局长级)郑炎林同志
  对局机关党委和分管的局办公室、政治处、农业科学研究院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半年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委、各相关处室及单位)
  2.抓好分管处室、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定期检查落实。开展对分管处室(单位)副科以上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局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农业科学研究院)
  3.抓好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级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和联述联评联考、党员“先锋工程”、党建服务品牌建设、“五型”党支部创评等工作,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政治处、机关党委)
  4.抓好局组织人事、行风效能、机关财务、招投标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落实。(办公室、政治处、招标办)
  5.抓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领域风险防范工作,健全防控机制。加强对分管单位项目、资金、资产的监管,促进规范管理。(政法处、政治处、科教处、农科院)
  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方林苗同志
  对分管的经管处、皋埠渔场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分管处室、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落实。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定期谈心谈话。(经管处、治水办)
  2.抓好水城建设(五水共治)的协调落实、进度检查、监督考核、制度建设等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治水办、各相关处站)
  3.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管处)
  4.加强局属农场、渔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产权交易,促进保值增值。加强局内部审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经管处)
  四、副局长许永明同志
  对分管的农机管理总站、经济特产站、种子管理站、农业信息中心及科教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分管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定期检查落实,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定期谈心谈话。(农机管理总站、农业信息中心、经济特产站、种子管理站)
  2.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和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的装备与应用,大力推广优质、高产、高效品种,扩大良种的覆盖面。(农机管理总站、农业信息中心、经济特产站、种子管理站)
  3.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规范操作程序,推进政策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农机管理总站)
  4.加强对省、市农业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科教处、相关单位)
  五、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综合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杨娣同志
  根据有关规定,不再分工。
  六、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建庆同志
  对分管的农产品质监处、畜牧兽医局、畜禽定屠稽查支队、农业执法支队、农村能源站、农产品质检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分管处室、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专题研究、布置并检查落实。定期与分管处室、单位领导谈心谈话。(农产品质监处、畜牧兽医局、畜禽定屠稽查支队、农业执法支队、农村能源站、农产品质检中心)
  2.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确保全市主要农产品抽样平均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动物检疫,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稽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质监处、质检中心、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畜牧兽医局、畜禽定点屠宰稽查支队)
  3.抓好畜禽养殖场整治、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等工作的指导、检查、落实。(畜牧兽医局、农村能源站)
  4.抓好畜禽防疫、检疫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健全制度建设。(畜牧兽医局、畜禽定点屠宰稽查支队)
  七、局党委委员、总农艺师马芹标同志
  对分管的政策法规处、产业处、农技推广总站、蔬菜站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分管处室、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专题研究、布置并检查落实。定期与分管处室、单位领导谈心谈话。(政策法规处、产业处、农技推广总站、蔬菜站)
  2.抓好粮食生产、标准农田管理、菜篮子工程、行政审批、农业园区升级、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等工作,提升品质农业发展水平。(产业处、农技推广总站、蔬菜站)
  3.加强农业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管理和廉政风险防范,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绩效。(产业处、相关专业处站)
  4.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进一步推进事权下放,简化审批程序,方便农民群众。加强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农业水平。(政法处、相关处室单位)
  八、局党委委员章建涛同志
  对局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局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加强对下属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办公室)
  2.牵头抓好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行风效能建设、五水共治、社会应急联动、农业信息宣传、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加强对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及单位)
  3.抓好机关财务、食堂、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提升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4.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除涉密的内容外,局系统的文件、通知、信息在“绍兴市阳光工程网”和“bt365网址信息网”上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办公室、农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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