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绍兴市“品质茶都”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绍兴市农业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绍兴市“品质茶都”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农〔2016〕45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绍兴市“品质茶都”建设奖励补助项目经项目主体自愿申报、相关区、县(市)茶叶主管局初审、绍兴市农业局党委会讨论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9月25日起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绍兴市农业局经济特产站或绍兴市财政局农财处反映。

  联系人:

  绍兴市经济特产站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68号

  陈旭东电话:88268879

  绍兴市财政局农财处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

  张磊电话:85120868    

                                    2017年9月25日

  
 

2016年度绍兴市“品质茶都”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分类汇总

  一、宣传推介与弘扬茶文化

  绍兴市经济特产站开展“绍兴市美丽茶园”电视新闻主题报道、“绍兴市十大美丽茶园”评选专版与网络投票、全民饮茶日相关宣传、品质茶都建设等绍兴晚报专题宣传、“美丽茶园”建设总结宣传专版加网络推送等经费30万元;组织参加2017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展区设计与特装经费23.7095万元。绍兴市上虞区农林局承办“绍兴市品质茶业博览会”经费8万元,根据《绍兴市农业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绍兴市“品质茶都”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农〔2016〕45号)文件,活动经费给予补助。

  二、美丽茶园建设

  根据绍市农〔2016〕45号文件,对首批获得“绍兴市美丽茶园”称号的绍兴御茶村茶业有限公司等10家茶业经营主体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共计200万元。

  三、技术装备改造

  根据绍市农〔2016〕45号文件,嵊州市东日茶业有限公司当年投资942735.05元购置成套小包装设备,按投资总额的20%补助共18.8547万元。

  四、茶叶品牌培育

  根据绍市农〔2016〕45号文件,对获得2015、2016年度“绍兴市著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的茶企进行奖励,分别是:“万年湾”、“斗丘御茶”、“贞香”被认定为 2015年度“绍兴市著名商标”、“东方日铸红”、“丹青华碧”、“百鸟峥茗”被认定为 2016年度“绍兴市著名商标”、“斗丘御茶”被认定为 2016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共计11万元。

  五、茶叶电商培育

  根据绍市农〔2016〕45号文件,对通过电子商务销售本地销售额25863792.05元的浙江清承堂茶叶有限公司给予10万元奖励,对网上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新昌县七星街道幼丰茶行、新昌县七星街道月坪山茶行、新昌县七星街道月影茶行、新昌县回山镇小英茶行、新昌县七星街道半坡茶行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共计15万元。

  六、开展茶叶冻害政策性保险试点

  2017年春茶期间,我市继续开展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试点涉及绍兴全市142户茶企(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总承保面积21748亩,共计保费296.61万元。根据绍市农〔2016〕45号文件,市级财政对农户保费补助50%,共计148.305万元。

  以上合计454.86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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