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农业局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上虞区、嵊州市农林局、国土资源局,滨海新城农办、国土分局:

  根据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72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做好省级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做好项目实施和验收

  1.按时完成年底前到期项目的质量提升工作。上虞区、嵊州市、滨海新城要重点抓好永和镇朱巷畈土地整理等11个2017年底到期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详见附件1)。对已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及早做好质量等级评定、项目总结、资料整理等验收准备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验收;对尚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抓紧对提升方案制定的措施进行查漏补缺,允许提前介入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确保在10月底之前启动验收程序,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2.抓紧开展续建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对续建的沥海镇曹娥江沿岸、海涂双盆殿畈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滨海新城管委会要积极按照项目提升方案的要求进行精准实施,特别是抓好后续2年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土壤地力培肥等提升措施的招标工作,确保提升措施落地并达到预期效果,在2019年10月前通过验收。

  3.加强项目验收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补划标准农田提升项目的管理,规范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认定,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提升项目确认和验收程序(办法),会同同级财政、国土、水利等部门成立专家验收组,对项目资金使用、建设任务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地力等级、物资采购与发放、后续管护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并将验收批复报省、市农业、国土部门备案。

  二、切实做好省级迎检工作

  上虞区、嵊州市、滨海新城要针对项目管理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实施情况等省级检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工作请在9月11日前完成,并于9月13日前将项目自查总结报告正式行文报市农业局和市国土局。自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各个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有关建议等,并填写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

  实施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是保障我市耕地质量占补平衡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我市标准农田占补数量、质量平衡的重要举措,已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县级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农业、国土局将根据县级自查情况,开展市级检查。各地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市局将对整改进度慢、工作不实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清单

  2.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绍市农〔2017〕40号

 

 

                                                                      绍兴市农业局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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