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8-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7〕42号)精神,为保障节日期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平稳态势, 116-19日,我局由张建庆副局长带队,局质监处、市农业执法支队、检测中心等主要负责人共计6人组成督查组对全市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各区、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并随机抽查了8家种植基地、2家畜牧养殖场、1家定点屠宰场、4家资店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情况、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情况、节前上市草莓种植及用药情况、农资店农药肥料销售及制度公示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市各地领导重视,部署有序,总体情况良好。督查组所到的诸暨赵家服务部、新昌县东起农资有限公司江南农资经营部、上虞丰惠农资供应店、黄泽代销社生产资料商店等农资店整洁清爽,未发现违规销售过期药、高毒禁用农药等现象。8家草莓种植基地如浙江永宁弟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叙兰苑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乐乐草莓专业合作社、新昌大联草莓专业合作、上虞大通农场等环境整洁、用药规范,种植户质量安全意识较高。绍兴市上虞区煜丰牧业有限公司和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张土根养殖场整体情况较好,但无害化处理、养殖、用药记录可以再规范些。嵊州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的帐台较规范有条理。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要求各地按照省草莓质量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进一步落实“五个一”的措施,抓好“两会”期间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确保我市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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