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81号),绍兴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欲对一批土壤样品进行采集与化验检测,现采取招标形式确定相关服务提供单位,方案如下:
一、检测对象
越城区范围内52个土样采集与化验检测(包括全部样品前处理和全部样品10项常规理化性状指标检测),以及不低于10%的样品中微量元素检测,其中样品采集包含样品编号、镇村地址、年耕作制度、土壤耕层厚度、主栽作物名称和经纬度等关键现场调查信息汇总表
二、相关要求
1、采集要求
执行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年修订版)》。在指定范围内,铁锹(或其它取土设备)应垂直于地面入土,水田20cm、旱地30cm,用“+”字四分法进行对角五点取样1公斤。
2、检测要求
土样采集后要检测常规10项指标(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土壤容重、土壤CEC、水溶性盐总量、土壤机械组成),其中5个土样加测10项中微量元素(有效态铁、锰、铜、锌,土壤交换性钙、镁,有效硫,有效硼,有效硅,有效钼)。
3、检测方法
样品测试推荐的方法如下(不限于):
序号 |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1 |
有效磷 |
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
NY/T 1121.7-2014 |
2 |
速效钾 |
联合浸提-比色法(中性土壤) 联合浸提-比色法(酸性土壤) |
NY/T 1848-2010 NY/T 1849-2010 |
3 |
全氮 |
自动定氮仪法 |
NY/T 1121.24-2012 |
4 |
有机质 |
重铬酸钾容量法 |
NY/T 1121.6-2006 |
5 |
pH |
离子选择电极法 |
NY/T 1377-2007 NY/T 1121.2-2006 |
6 |
土壤CEC |
石灰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
NY/T 1121.5-2006 |
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同样适用酸性土壤) |
NY/T 295-1995 <土壤理化分析> |
||
7 |
土壤容重 |
环刀法 |
NY/T 1121.4-2006 |
8 |
缓效钾 |
热硝酸浸提、火焰光度计法测定 |
NY/T 889-2004 |
9 |
水溶性盐总量 |
重量法 |
NY/T 1121.16-2006 |
10 |
土壤机械组成 |
比重计法 |
NY/T 1121.3-2006 |
11 |
交换性钙 |
乙酸铵提取法 |
NY/T 1121.13-2006 |
12 |
交换性镁 |
乙酸铵提取法 |
NY/T 1121.13-2006 |
13 |
有效硫 |
硫酸钡比浊法 |
NY/T1121.14-2006 |
14 |
有效硅 |
柠檬酸浸提-硅钼蓝比色法 |
NY/T1121.15-2006 |
15 |
有效铜 |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 |
NY/T890-2004 |
16 |
有效锌 |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 |
NY/T890-2004 |
17 |
有效铁 |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 |
NY/T890-2004 |
18 |
有效锰 |
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 |
NY/T890-2004 |
19 |
水溶性硼 |
甲亚胺比色法 |
NY/T 1121.8-2006 |
20 |
有效钼 |
极谱法 |
NY/T1121.9-2006 |
4、其他
(1)、具体以实际检测土样数计算费用。要求提供采样轨迹和原始检测数据及返回已处理样品。
(2)、要求于2月14日前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工作。
(3)、中标单位提供化验技术支持和数据审核,土壤样品检测报告须在2018年3月14日前将本次检测所有数据结果及纸质报告交予业主单位,所出具的纸质报告需包括采用的检测方法或参照的检测标准,并具有法律效力;
(4)、业主单位对检测结果拥有所有权,中标单位对检测结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业主单位许可,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作其他任何用途的引用。
三、相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正本应包含所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全部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相应文件需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署名,投标单位应写全称。
3、响应文件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
四、评标方案
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
2、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3、评分办法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70分)+商务得分(30分)。
(2)技术得分=评标专家有效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4)技术得分(70分)打分规则如下: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综合实力 (30分) |
场地要求(6分): 实验室面积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得6分;1000-2000平方米得4分;1000平方米以下得2分;投标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实验室情况及图片说明等,不提供不得分。 |
6分 |
设备要求(8分): 具有ICP、ICP-M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自动(半自动)定氮仪、可见-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计量检定证明、发票复印件或采购合同等(8分)。评标组根据材料完整度酌情打分。 |
8分 |
|
资质及荣誉要求(18分): 1、单位成立10年以上得2分,5-10年得1分,5年以下得0.5分 2、拥有地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3、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得3分 4、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3A信用等级证书,得4分 5、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并取得业主满意度证明,得4分 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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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力 (27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时效性承诺(包括样品采集与处理、检测报告出具期限天数),评标专家从质量管控、样品采集处理和保存的实施方案、检测分析过程的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横向比较,酌情给分,最佳得8-10分,一般得5-7分,最差得0-4分 |
10分 |
完全响应指标和配置,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材料不得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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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绍兴地区有检测实验室且具备检测能力的,得5分;在浙江地区有检测实验室且具备检测能力的,得3分;其他得0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材料不得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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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酌情得0-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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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9分) |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拟担任项目负责人职称及工作年限: 1、负责人正高级职称得4分,副高级得2分,其余不得分 2、负责人从事检测工作20年及以上得3分,10-20年得2分,10年以下得1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材料不得分 |
5分 |
评标组根据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置方案,检测人员职称、经验,所投入人员合理性、针对性、专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酌情得0-4分(附相关材料)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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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要求 (4分)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附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组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4分 |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68号,绍兴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106室。联系电话:85151936,联系人:平先生。
2、招标报名:自即日起,截止1月17日。
3、开标时间:1月18日,地址:绍兴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110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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